SRRC対象品目

対象品目は、一応出されていますが微弱無線機器以外は、SRRCの対象となります。

下記の微弱無線機器は、SRRC不要ですが、技術要求への適合は必要です。

微弱無線機器の技術要求などは、お問い合わせください(お問い合わせ

微弱電波短距離無線送信機器リスト

一、设备目录及其技术要求
(一)通用微功率设备
1. A 类设备
(1)使用频率:9-190kHz。
(2)10 米处磁场强度:
9-50kHz:不大于72dBμA/m(准峰值检波);
50-190kHz:不大于72dBμA/m,每倍频程下降3dB(准峰值检波)。

2. B 类设备
(1)使用频率:1700-2100kHz、2200-3000kHz、3100-4100kHz、4200-5600kHz、5700-6200kHz、7300-8300kHz、8400-9900kHz。
(2)10 米处磁场强度:不大于9dBμA/m(准峰值检波)。
(3)频率容限:100×10-6。
(4)6dB 带宽:不大于200kHz。

3. C 类设备
(1)使用频率:6765-6795kHz、13553-13567kHz、26957-27283kHz。
(2)10 米处磁场强度:不大于42dBμA/m(准峰值检波)。
(3)频率容限:100×10-6。
(4)特殊频带辐射发射:对于13553-13567kHz 频段设
备,频段两端偏移140kHz 频率范围的10 米处磁场强度不大
于9dBμA/m(准峰值检波)。

4. D 类设备
(1)使用频率:315kHz-30MHz 范围内排除上述A、B、C 类设备外的频率。
(2)10 米处磁场强度:
315kHz-1MHz:不大于-5dBμA/m(准峰值检波);
1-30MHz:不大于-15dBμA/m(准峰值检波)。
5. E 类设备
(1)使用频率:40.66-40.70MHz。
(2)发射功率限值:10mW(e.r.p)。
(3)频率容限:100×10-6。

6. F 类设备
工作于2400-2483.5MHz 频段的蓝牙技术设备、数字无绳电话、模型无线电遥控设备、无人机用设备不适用本条款。
(1)使用频率:2400-2483.5MHz。
(2)发射功率限值:10mW(e.i.r.p)。
(3)频率容限:75kHz。

7. G 类设备
工作于5725-5850MHz 频段的蓝牙技术设备、无人机用
设备不适用本条款。
(1)使用频率:5725-5850MHz。
(2)发射功率限值:25mW(e.i.r.p)。
(3)频率容限:100×10-6。

8. H 类设备
(1)使用频率:24-24.25GHz。
(2)发射功率限值:20mW(e.i.r.p)。

(二)通用无线遥控设备
不得用于无线控制玩具、模型等。
1.使用频率:314-316MHz、430-432MHz、433.05-434.79MHz。
发射功率限值:10mW(e.r.p)。
占用带宽:不大于400kHz。

2.使用频率:470-566MHz、614-698MHz。
发射功率限值:5mW(e.r.p)。
占用带宽:不大于1MHz。
应当具有自动控制装置,使周期性工作的无线遥控设备的电波发射持续时间不超过1秒,两次间隔时间不小于60分钟;或使非周期性工作的设备每次电波发射的持续时间不超过5秒,两次间隔时间不小于60分钟。
若使用频率与当地声音、电视广播电台频率相同时,不得在当地使用;若对当地声音、电视广播接收产生干扰时,应立即停止使用,待消除干扰或调整到无干扰频率后方可重新使用。

3.使用频率:868-868.6MHz。
发射功率限值:5mW(e.r.p)。
频率容限:100×10-6。
发射信号的占空比不超过1%。

(三)无线传声器
用于教育、文化部门的视听训练,电影院、音乐厅、会
议室等公共场所及残疾人士的听觉辅助使用。在旅游区作为
小型广播设备应用。
若使用频率与当地声音、电视广播电台频率相同时,不得在当地使用;若对当地声音、电视广播接收产生干扰时,应立即停止使用,待消除干扰或调整到无干扰频率后方可重新使用。

1.使用频率及发射功率:
(1) 使用频率:87-108MHz。
发射功率限值:45nW(e.r.p),手机附带无线传声器;
3mW(e.r.p),其他设备。
(2) 使用频率:75.4-76MHz、84-87MHz、189.9-223MHz。
发射功率限值:10mW(e.r.p)。
(3) 使用频率:470-510MHz,630-698MHz。
发射功率限值:50mW(e.r.p)。

2.占用带宽:不大于200kHz。

3.频率容限:100×10-6。

(四)民用计量仪表
限在建筑楼宇、住宅小区及村庄等小范围内组网应用,任意时刻限单个信道发射。
民用计量仪表设备应当具备“发射前搜寻”等干扰规避功能,且不能被用户调整或关闭。
若使用频率与当地声音、电视广播电台频率相同时,不得在当地使用;若对当地声音、电视广播接收产生干扰时,应立即停止使用,待消除干扰或调整到无干扰频率后方可重新使用。
1.使用频率:470-510MHz。
2.发射功率限值:50mW(e.r.p)。
3. 发射功率谱密度限值:占用带宽小于等于200kHz 的,为50mW/200kHz(e.r.p) ; 占用带宽200-500kHz 的, 为10mW/100kHz(e.r.p)。
4. 单次发射持续时间:不超过1 秒。
5.占用带宽:不大于500kHz。
6.频率容限:100×10-6。

(五)生物医学遥测和医疗植入及相关配套设备
1.生物医学遥测设备
用于传送人类或动物生理现象测量信号的无线电发射设备,仅限医疗或医学研究使用。
若使用频率与当地声音、电视广播电台频率相同时,不得在当地使用;若对当地声音、电视广播接收产生干扰时,应立即停止使用,待消除干扰或调整到无干扰频率后方可重新使用。
(1) 使用频率:174-216MHz,407-425MHz, 608-630MHz。
(2) 发射功率限值:10mW(e.r.p)。
(3) 频率容限:100×10-6。

2.医疗植入及相关配套设备
含无线功能的,借助手术全部或者部分进入人体内或腔道(口)中,或者用于替代人体上皮表面或眼表面,并且在手术过程结束后留在人体内30 日(含)以上或者被人体吸收的医疗器械,仅限医疗或医学研究使用。
(1)使用频率:401-406MHz。
(2)发射功率限值:
具有“发射前搜寻”协议的设备为25μW(e.r.p);
低占空比(≤0.1%)的设备为250nW(e.r.p)。
(3)占用带宽:
401-402MHz 及405-406MHz:不大于100kHz;402-405MHz:不大于300kHz。
(4)频率容限:100×10-6。
(六)2.4GHz 频段数字无绳电话机
1.使用频率:2400-2483.5MHz。
2.发射功率限值:25mW(e.i.r.p)。
3.频率容限:20×10-6。
4.应当采用跳频工作方式,跳频信道至少为75 个,并且任意信道1 分钟内平均驻留时间不大于0.4 秒。
(七)工业用无线遥控设备
限在工业厂房(或建筑物内)使用,两次发射的间隔时间不小于5 秒。
1.使用频率:
418.950MHz、418.975MHz、419.000MHz、419.025MHz、419.050MHz、419.075MHz、419.100MHz、419.125MHz、419.150MHz、419.175MHz、419.200MHz、419.250MHz、419.275MHz。
2.发射功率限值:20mW(e.r.p)。
3.占用带宽:不大于16kHz。
4.频率容限:4×10-6。

(八)模型无线电遥控设备
用于无线电波遥控的航空模型飞机、水面/水下模型船
只、地面模型汽车等非载人的模型,不得用于航模以外的无人机及其他类型无线电设备。
模型遥控器必须为单向控制器,不得发射语音和图像通信信号,不得在模型上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。
1. 27MHz 海模/车模遥控设备

(1)使用频率:
26.975MHz、26.995MHz、27.025MHz、27.045MHz、27.075MHz、27.095MHz、27.125MHz、27.145MHz、27.175MHz、27.195MHz、27.225MHz、27.255MHz。
(2)发射功率限值:750mW (e.r.p)。
(3)占用带宽:不大于8kHz。
(4)频率容限:100×10-6。
2. 40MHz 频段海模/车模遥控设备
(1)使用频率:
40.61MHz、40.63MHz、40.65MHz、40.67MHz、40.69MHz、40.71MHz、40.73MHz、40.75MHz。
(2)发射功率限值:750mW (e.r.p)。
(3)占用带宽:不大于20kHz。
(4)频率容限:30×10-6。
3. 40MHz 频段空模遥控设备
(1)使用频率:
40.77MHz、40.79MHz、40.81MHz、40.83MHz、40.85MHz。
(2)发射功率限值:750mW (e.r.p)。
(3)占用带宽:不大于20kHz。
(4)频率容限:30×10-6。
4. 72MHz 频段空模遥控设备
(1)使用频率:
72.13MHz、72.15MHz、72.17MHz、72.19MHz、72.21MHz、72.79MHz、72.81MHz、72.83MHz、72.85MHz、72.87MHz。
(2)发射功率限值:750mW (e.r.p)。
(3)占用带宽:不大于20kHz。
(4)频率容限:30×10-6。
5. 2400MHz 频段模型遥控设备
(1)使用频率:2400-2483.5MHz。
(2)发射功率限值:10mW(e.i.r.p)。
(3)占用带宽:不大于3MHz。
(4)频率容限:100×10-6。
2400MHz 频段模型无线电遥控设备应当采用跳频工作模式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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